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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假冒专利行为?
            在现实生活中时常有假冒专利的行为发生,这种行为不但侵犯了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造成市场竞争秩序混乱,使消费者真假难辨。因此,必须坚决制止这一行为。那么,什么是假冒专利行为?该行为又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假冒专利行为:
      (一)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或者终止后继续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或者未经许可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二)销售第(一)项所述产品;
      (三)在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中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称为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将专利申请称为专利,或者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公众将所涉及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
      (四)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五)其他使公众混淆,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的行为。

        那么,假冒专利这一行为又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我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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