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收费减缴备案办理指南
(全程网办)
一、项目名称
专利收费减缴备案
二、办理依据
《专利法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第一百一十七条;《专利收费减缴办法》财税[2016]78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调整专利收费减缴条件和商标注册收费标准的公告》(第316号)。
三、申请条件
1.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元)的个人;
2.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
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
四、申请材料
(一)企业:
1.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A类主表和封面/B类主表);在汇算清缴期内,企业提交上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个人:
单位出具的上年度收入证明(体现姓名、身份证号、收入情况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收入低于6万元,加盖单位公章);无固定工作的,提交街道或者居委会出具的经济困难情况证明;学生提交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
(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提交法人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减缴的费用种类
1.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
2.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3.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十年内的年费);
4.复审费。
六、减缴比例
1.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减缴85%;
2.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减缴70%。
七、办理时限
收到费减备案证明文件后2个工作日内
八、办理地点和咨询电话
1.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长春代办处(省政务中心窗口):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 吉林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0431-82752929
2.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长春代办处(北湖工作站):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北区北湖科技园E区K1栋 中国(吉林)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0431-80785277
九、全程网上办理
申请人登录专利业务办理系统 http://cponline.cnipa.gov.cn点击专利事务服务选择费减备案,上传证明文件扫描件。
十、投诉电话
0431-827605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