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吉林省专利信息服务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  页 专利分析 行业专题数据库 统计信息 行业专利精选 关于我们
 专利法规
 专利诉讼
 专利代理
 专利申请
 专利保护
 专利审查
 专利研究
 专利标准
 专利文献
首页 - 专利文献 - 内容
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机构简称释义
答:您好。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机构简称释义如下:
  1. USPTO:美国专利商标局
  美国专利局于1802年成立,当时为国务院直属部门,承担专利相关事务;19世纪初,商标事务亦纳入专利局的辖权范围。1975年,经国会批准,美国专利局更名为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2000年11月,根据《美国发明人保护法》,USPTO被确立为商务部下属的绩效单位,以更加商业化的方式运作,在人事、采办、预算以及其他行政职能上享有实质性的自治管理权。其主要办公机构现位于弗吉尼亚州亚历山大城的卡莱尔地区。
  2. JPO:日本专利局
  日本专利局(JPO)的前身是1885年设立的“专卖特许所”,现为隶属于经济产业省的政府机构。
  3. EPO:欧洲专利局
  1973年10月5日,16个欧洲国家在慕尼黑签订旨在加强欧洲国家间发明保护合作的《欧洲专利公约》(EPC),并根据该公约成立欧洲专利公约组织。EPC允许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将欧洲专利的保护扩展到所有缔约方。1977年,根据EPC建立了欧洲专利局(EPO)这一政府间机构。
  4. KIPO:韩国知识产权局
  韩国知识产权局的前身是1946年成立于工商部属下的专利署。1977年,更名为韩国专利管理局,转属韩国产业资源部。1988年,再次更名为韩国工业产权局。2000年6月,为了更好地反映该局的总体职能,韩国工业产权局更名为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2004年3月,KIPO转属科技部。2006年5月,韩国知识产权局改制成为韩国中央国家机关中首个自负盈亏的企业性机构。
  5. INPI:法国工业产权局
  法国工业产权局(INPI)是依据1951年4月19日51-444号国家法令创建,隶属于法国经济、财政及工业部,其局长由部长理事会任命。
  6. GPTO:德国专利商标局
  1949年,原德意志帝国专利局更名为德国专利局,总部设在慕尼黑,隶属联邦司法部。两德合并后,1990年10月3日,前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发明和专利事务局的工作职责并入德国专利局,约600名工作人员和1,350万多件专利文献一并归入。1998年11月1日,德国专利局正式更名为德国专利商标局(GPTO),主要办公地点分别设在慕尼黑、耶拿(自1998年9月)和柏林(柏林技术信息中心)。
  7. UKIPO:英国知识产权局
  1852年,英国政府颁布《专利法修正法令》并设立英国专利局(UKPO),迄今已有150多年的历史。
  1990年,UKPO正式成为政府机构,隶属于英国贸易和工业部(DTI),并于1991年10月1日取得贸易基金地位(Trading Fund Status),从而实现自收自支。经英国政府批准,UKPO于2007年4月2日正式更名为英国知识产权局(UKIPO)。
  8.CGPDTM:印度专利、外观设计、商标及地理标志管理总局
  印度专利、外观设计、商标及地理标志管理总局(CGPDTM)隶属于印度工商部工业政策促进司,是印度专利、外观设计、商标及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事务的主管机关。
打印】 字体大小:  阅读上一篇: 中国专利文献编号体... 阅读下一篇: 如何下载TIFF格...

电话:0431-89634099 邮箱:2518912@qq.com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088号1307室
版权信息:吉林省专利信息服务网


吉ICP备09002727号-3